2019高考最新动态
大家都在看
2017年上海春季高考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016-11-24 10:05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中西医临床医学 25人 五年制
康复治疗学 45人 四年制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采用英语教学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能报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包括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心理测试,对于心理测试异常的学生,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
||
九、录取规则
|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报考要求:考生必须通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科技七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未能全部通过七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应届高中生参加春季高考预报名,在通过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自主测试后,需通过2017年4月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后,才能最终被我校录取,如仍未能通过,则取消春考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 在不超过我校公布计划数的2倍范围内划定我校的面试资格线。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达到我校面试资格线,方可参加我校的面试。
4、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我校面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面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面试成绩。
5、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50分)”,由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总分相同,同时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不参加我校面试者,不予录取。
6、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学校公布计划总数的50%。
7、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7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8、面试指南:
面试时间: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5日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详情以我校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
其他:(1)面试前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出示的体检报告或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2)具体面试、体检的时间及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1322028
|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51322410
|
||
十四、网址
|
www.shutcm.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设立新生奖学金,详见http://student.shutcm.edu.cn/ |
相关推荐:
上海理工大学 | 上海海事大学 | 上海戏剧学院 | 华东政法大学 |
上海海洋大学 | 上海电力学院 | 上海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上海师范大学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上海电机学院 | 上海商学院 |
上海政法学院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上海杉达学院 | 上海建桥学院 |
上海兴伟学院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中考热点资讯
大家都在看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