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5-01-29 15:02
来源:新东方整理
作者:中学栏目编辑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歌曲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国歌曲,三首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乐剧选段)。自选演唱备考歌曲中的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诵
用普通话表演朗诵一段(3分钟内)。
3、舞蹈
自选舞蹈表演片段(3分钟内)。
▲ 专业复试
1、歌曲演唱
(1)演唱备考歌曲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中外歌曲及风格不限,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选歌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动作模仿,风格不限;(2)自备舞蹈片段或个人技巧展示(限2分钟之内)。
3、表演
即兴表演。根据所给题目及要求进行即兴表演。
4、面试
特长展示;
音乐剧考试相关知识问答。
▲ 三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五、专业方向:音乐设计与制作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音乐音响综合评鉴能力;熟悉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一定难度的视唱(奏)五线谱技能;有音乐音响的入门知识和初步和声知识(自然音体系及离调),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歌曲与伴奏、单声部旋律发展);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和声(考试时间180分钟)
(1)考试内容:
① 自然音体系。
② 变音体系中的离调及离调模进。
(2)考试形式:
①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 书面写作题: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3)参考书目:
① 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教程》
② 桑桐:《和声的理论与应用》
▲专业复试
1、歌曲与旋律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根据卷面所提供的歌词和旋律,续写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可加钢琴前奏,另需完成某一段落的钢琴伴奏(不少于8小节)。结构与长度不限,全曲需配以和弦标记。
(2)按指定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写作一首完整的单声部器乐化乐曲(结构与长度不限)。
2、乐器演奏
演奏乐器可以是钢琴或其它任何一件乐器。钢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所主考的乐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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