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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中考统一招生录取方案公布

2017-04-12 17:08

来源:上海新东方

作者:上海新东方

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

  (1)“零志愿”招生由各区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零志愿”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上海市回民中学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2。“名额分配志愿”招生

  (1)“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具有2017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比例,将本区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均衡分配到本区各有关初中学校。

  (2)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1)“一至十五志愿”招生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以1:1的比例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经市教委统筹,部分区的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招生(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上海市回民中学在“一至十五志愿”中也可面向外区招生,投档控制分数线与该校在“零志愿”中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相同。

  (3)在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根据招生计划,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考机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同时将学校2016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

  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考机构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4)对按大类招生的中职学校,录取时不分专业,考生被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考生填报专业意向志愿,学校按招生总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如果第一志愿专业意向未被录取,学校可在校内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考生应仔细阅读此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要求,慎重填报志愿。

  (5)201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具体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7号)执行,其中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队分团队名单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

  2017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办法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15号)文件精神执行。招生学校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

  经批准具有艺体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在招生学校所在区招考机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艺体特长生志愿应单独填报,招生计划公示并单列,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艺体特长生须经区招考机构审核其中招报名资格,经招生学校测试认定的艺体特长生,其录取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招收跨区艺体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考机构办理招生录取手续。中等职业学校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直接报市教委、市体育局审核备案并公示。

  未经市中招办公示的市级艺体特长生,各区招考机构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区级艺体特长生须由区招考机构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录取。

  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高中毕业的相关政策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第二十四条。区体育特长生暂不享受市级体育特长生高中毕业的相关政策。市教委、市体育局将在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组织认定工作,经认定达到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标准的学生方可享受同等待遇。

  4。“征求志愿”招生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由招考机构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统一投档录取。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招考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3)在区招考机构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部分专业除外)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三)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对象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收具有本市中招报名资格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考生(外籍学生除外,以下简称“上海生源”)。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既可招收上海生源,也可招收一部分非本市中考考生(考生须为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

  2。招生录取

  (1)招生方案

  学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报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将国际课程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示,学校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程序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录取与本市中招提前批招生录取同步进行,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亦可同时选择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志愿,如一旦被推荐或自荐预录取则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在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后,国际课程班招生学校可组织有意向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进行预录取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具体时间参见附件1。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如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征求志愿阶段进行补录取,录取学生总数不得超过规定的计划数。

  (3)录取办法

  ①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根据上报并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预录取,预录取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数。学校组织预录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签约,由学校将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市中招办备案。

  已签约的预录取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②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根据上报并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预录取,预录取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数。学校组织上海生源预录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签约;非上海生源考生由学校自行组织预录取签约。学校将所有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市中招办备案。

  预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录取总分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投档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预录取的非上海生源考生须参加当地考试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中考,由当地考试招生机构出具注明考试科目及满分分值、各科成绩及总分的成绩证明(加盖公章),成绩需达到学校招生要求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4)有关说明

  ①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考生只可被1所学校录取,如有违规,取消其相应录取资格。

  ②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补录取。

  ③进行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校不得招收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国际课程班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余额不再递补。

  ④上海生源录取学生名单应于7月3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非上海生源录取学生名单应于8月30日前上报市中招办。

  ⑤中外合作办学的上海七宝德怀特高级中学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民办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方式执行。

  (四) 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 经市教委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等5所学校直升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直升录取名单于5月底前由学校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招考机构备案,其他录取名单于7月底前由学校报区招考机构,由区报市中招办。

  (六)2017年本市中招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的规定执行,照顾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市级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区级由区招考机构统一公示,校级由学生所在学校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七)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2017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参加考试后,由区招考机构根据公布的外籍学生招生办法,组织其填报志愿意向。区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志愿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高中学校入学。

  对于希望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入学的外籍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其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号)执行。

  (八)为便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应建立完整的初三学生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4),学生档案资料将逐步实现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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