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报班:   
快捷登陆: QQ登录 微博登录 你好,欢迎来到新东方
账号 密码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咨询 电话 置顶

新东方网>上海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中小学全科培训>正文

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怎么样-学费-分数线-地址-入学条件

2019-09-04 13:38

来源:

作者:

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怎么样-学费-分数线-地址-入学条件

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坐落于上海市北部的彭浦新村,现址共和新路4555弄19号(保德路1120弄17号)。


学校1959年由当时彭浦工业区的12家大中型工矿企业为解决职工子女就学问题而创办,校名为"上海市闸北区彭浦新村联合职工子弟小学"。1979年划归上海市闸北区教育局,更名为"闸北区彭浦新村第一小学"。1998年转制为民办学校,改校名为"上海市彭浦新村小学",2006年9月改现名"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至今。


学校以"适应教育"研究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对未来社会的适应能力,引导学生"在适应中发展,在发展中适应",强调以优美环境熏陶人,自我教育提高人,科学管理发展人。学校在办学中始终坚持以德育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为目标,坚持开放性、开拓性、开创性的办学理念。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校教师注重学生基础知识、爱好特长、动手能力各方面的全面提高和协调发展,注重学生"会学习、会生活、会交往"能力的培养,以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思路,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的学生广受欢迎,学校也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强调师资建设是办学的永恒主题。经过不懈的努力,一支以中、高级教师为主体的具有高尚师德、精湛业务和现代教育教学理念的师资队伍业已形成。学校现有中学高级教师8人,小学高级教师55人,分别占在编教师总数的10.3%和71.4%。同时,学校还有十多位教师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家庭教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民办教师、市劳模、市园丁和区教育局命名的名牌教师等荣誉称号。另外,学校在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家庭教育、活动课程、少先队活动等方面分别获得全国、市、区级的奖励多项,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区文明单位、办学先进单位。



2014年上海小升初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招生信息

2014年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闸北区

三、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5月1日-7日(下午16:00止)

具体办法详见闸北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zb.edu.sh.cn)。

2、面谈:5月10日(周六)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带好《户口簿》原件、《上海市预防接种卡》、《闸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到校面谈;

来沪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民办小学的入学条件按照公办小学同等条件执行。

3、录取:5月3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4、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

四、学费

每学期7500元

五、其他

学校地址: 共和新路4555弄19号(建议由保德路1120弄17号校门进入)

邮政编码:200435

公共交通:46,95,849,172,812,159,760,701,地铁一号线共康路站

=================================================================

2013年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闸北区

三、招生办法

1、网上报名:5月4日至11日(截止到16:00)。

具体办法详见闸北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zb.edu.sh.cn),

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具体预约时间。

2、面谈:5月19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2:30-16:30

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带好《户口簿》、《上海市预防接种卡》,《闸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报名登记表》,按照预约时间到校面谈。


收费标准:7500元/学期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大家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