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热点资讯
大家都在看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上大附中实验学校小学部)怎么样-学费-分数线-地址-入学条件
2019-08-29 10:05
来源:
作者: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上大附中实验学校小学部)怎么样-学费-分数线-地址-入学条件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是一所2006年新落成的高标准、高品质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是宝山区教育局倾情打造的优质教育基地。学校座落于环境清新优美的宝山区大华新村,占地面积46余亩,建筑面积22000多平方米。崭新的校舍遵循着最具现代化的建筑营造理念,具有目前最先进、最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整座校园在新生中充满着蓬勃的朝气,洋溢着和谐的人文气息。
学校倡导"用文化的方式发展有灵魂的教育",树立"把成功赋予学生,把满意献给家长"的办学思想,走"科研引领、文化育人、质量立校"的办学之路。我们的校训是:"求知明理、日新月异"。
学校依托上大附中的优质教育资源,发展科技教育特色,通过机器人、航海模型等科学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开发学生的智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
学校强化英语教学,努力营造国际化教育环境,适时聘请外籍教师来校与学生开展教学及交流活动,提高学生的英语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外语口才。学校注重挖掘和培养数学英才,首先在初中阶段增设数学拓展及提高课程,不断提升学生的数学竞技能力。学校加强母语的基础训练,使学生练就扎实的语言基本功,真正做到能说会写;同时增加对学生古典诗文的熏陶,提高学生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
学校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致力于学生的灵魂塑造。学校将精心构造名人墙和伟人塑像,为学生树立精神偶像,引导学生走名人之路,创伟人之业,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学校汇聚了一批优秀师资,他们中绝大多数是教育局从全区各校抽调出的名师或骨干教师,还有从外区乃至全国引进的一些精兵强将,他们有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执教经验,敬业爱岗、开拓进取,并愿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倾注心血和汗水。
学校建立信息化教育平台,全力推进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用现代化的教育管理来不断促进和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不断扩大学校的特色品牌之效应。
在上大附中实验学校求学,这样的选择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2014年上海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2014年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信息
2014年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大华四村一居、二居、三居、五居(华灵路1681、1781弄),东方红村(汶水路以南)
一、报名对象
于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二、受理范围:
(1)具有本区户籍;
(2)试点区域内持有《居住地登记回执》;
(3)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
(4)持在本区办理的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或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或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
以上对象须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且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5月19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四、办理过程:
1. 根据就近划块招生的原则,对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书。
2. 在规定的报名日期中持入学告知书和儿童户口本到指定的学校报名。
3. 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学校实际报名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后(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确定各校招生计划,向学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4. 学生要在规定时间里报到注册,过时学校不保留名额,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安排学校。
5. 选择民办(转制)学校就读的,按照民办(转制)学校招生报名的要求办理,一经确认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名额。
6. 障残儿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五、招生录取
小学于8月15号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校初中部 收费标准:课外活动费:100元/生外籍学生就读费 3000元/学期午餐费8元 /每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收费标准:
课外活动费:100元/生
外籍学生就读费 3000元/学期
午餐费8元 /每餐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0元 / 年
学生平安保险费60元 / 学年
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80元 / 学年
中考热点资讯
大家都在看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