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热点资讯
大家都在看
2017年同济大学一附中中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公布
2017-05-15 15:25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2017同济大学一附中中考提前招生录取方案公布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按照推荐生的推荐程序获得所在初中学校推荐的有关区县应届初三毕业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生在预录取中将优先考虑:
①初三阶段获得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者;
②初三阶段获得市级理科竞赛等第奖、文科竞赛一、二等奖者;
③在科技创新、声乐、弦乐(小提琴、大提琴)或舞蹈方面有特长并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者。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一步:5月12日前在同济一附中官方网站上进行“招生信息沟通”;
第二步: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第三步: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考生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2)选拔办法与程序
①学校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一志愿学生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和电话发布面试通知。
②5月20日或21日(具体时间在面试通知中告知),学校组织对推荐生进行面试,包括由专家工作组对学生的“个性特长”进行认定。
③学校结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④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人数少于计划数,则按规定依次进行第二志愿和征求志愿推荐生的预录取。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人数已满计划数,则不再录取第二志愿推荐生。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非推荐生):
(1)初中阶段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2)在理科方面学有所长并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竞赛等第奖者;
(3)初中阶段在文科类竞赛中获得市级一、二等奖者;
(4)初中阶段在文化创意方面表现出突出才能者;
(5)初中阶段在科技发明、专利申请和创新大赛中有突出表现者;
(6)初中阶段在体育(田径、篮球、游泳等上海市体育传统项目)、声乐、弦乐(小提琴、大提琴)、舞蹈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一步:5月12日前在同济一附中官方网站上进行“自主招生信息沟通”,同时注册报名信息;
第二步: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考生(包括获得初中校长直荐的学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第三步: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考生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第四步:5月15日16:00前将自荐材料(包括证书扫描件)打包上传“同济一附中招生报名平台”(不收纸质材料)。
(2)选拔办法与程序
①5月18日之前学校根据自荐生材料及校园网上“自主招生信息沟通”中提供的信息确定面试名单,并通过校园网和电话发布面试通知。(获得初中学校校长直荐的学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②5月20日或21日(具体时间在面试通知中告知),学校组织对自荐生进行“综合素质表现”的综合考察和面试,包括由专家工作组对学生的“个性特长”进行认定。
③学校结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
④5月27日10:00开始通知自荐预录取考生进行网上签约。
3.自荐材料要求及其送达时间和方式
(1)自荐材料要求
①自荐材料包括:a、网上注册报名信息,完整填写;b、上传附件材料于信息表内(附件可根据“自荐材料清单”——在同济一附中官方网站上“自主招生信息沟通”中已明确要求提供)。(不收纸质材料)
②获得面试资格的学生请自备自荐材料原件供面试专家审核。
(2)上传时间
请于5月15日16:00前将自荐材料(包括证书扫描件)打包上传“同济一附中招生报名平台”。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35306855*1311,35306855*1404(周一至周四,13:00至16:00),联系人:邹老师、吴老师
2.学校网址:http://www.tjyfz.edu.sh.cn
3.学校交通:公交168、538、1201、1218、地铁10号线
4.学校邮箱:tjyfz_zsb@163.com
四、住宿
学校能提供住宿。
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按照市统一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实施操作。
相关推荐:
中考热点资讯
大家都在看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