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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生及家长必看- 上海2015中招政策公布
2015-03-25 15:29
来源:新东方整理
作者:中学栏目编辑
准备初中升高中的同学及家长看过来,市教委今天发布“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今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定于6月13日(星期六)和6月14日(星期日)举行。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详见下文。
考试评价工作
(一)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主要考核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科目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科目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物理和化学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物理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90分,化学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考试定于2015年6月13日(星期六)和6月14日(星期日)举行。
2、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占15分,日常考核占15分。统一考试于2015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8号)执行。
3、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定于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举行。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考试于2015年5月底前举行。
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县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15号)执行。5、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考生(电子耳窝植入者经指定医疗机构认定后免予听力检测)参加2015年学业考试时,免予外语科目考试中的听力部分考试。6、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6〕69号)的要求,2015年部分区县继续试点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具体方案由试点区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经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健全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初中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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