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报班:   
快捷登陆: QQ登录 微博登录 你好,欢迎来到新东方
账号 密码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咨询 电话 置顶

新东方网>上海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优能初中>自主招生_提前录取_自荐生>正文

2018年上海市回民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2018-12-10 17:24

来源:上海招生考试院

作者:

以下是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频道为大家分享的【上海中学辅导2019上海中考2018年上海市回民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自主招生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各学科学习成绩优良的九年级毕业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5月12日10:00至14日10:00,凡符合招生要求的推荐生在经过就读学校公示后,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校推荐生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按公示的“提前招生录取”方案,择优录取,初步确定名单。

  经学校校务会议审核,确认推荐生预录取名单。将被确定的推荐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公示。


  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中考成绩应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九年级毕业生。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5月12日10:00至14日10:00,凡符合我校自荐招生要求的应届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按公示的“提前招生录取”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符合自荐招生条件的学生参加面试。

  根据面试结果,经学校校务会议审核,确认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5月26日12:00至29日12:00,通知被预录取学生进行网上签约。

  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预录取的自荐生进行正式录取,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3)面试

  面试时间:5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学业综合素养测评

  面试须携带的资料:户口簿、电子学生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各类体艺等特长鉴定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面试对象选定范围:根据自荐学生提供的材料,按学校公示的“提前招生录取”招生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面试对象。

  3.自荐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5月14日16:00前,自荐生投递个人资料至上海市回民中学教导处

  (2)材料内容

  《2018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或特长鉴定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能证明个人所具特长的其它相关材料。

  (3)材料投递

  学校地址:沪太路1000号(近宜川路)

  邮政编码:200065

  收件人:邵老师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694426456612050—1108

  2.接待时间:工作日9:00至16:30

  3.学校网址:www.hmschool.edu.sh.cn

  4.交通:公交58、78、107、185、224、510、845、937、963、547路等

  四、住宿

  部分住宿。条件优越,四人一间,空调热水,一应俱全。

以上是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为您带来的2019上海中考2018年上海市回民中学“提前招生录取”方案,获取更多【上海中学辅导】资讯,请关注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

想获得更多资料,可以查看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欢迎来电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咨询更多【上海中学辅导】课程,免费获取更多【上海中学辅导】资料。

更多详细的上海中学辅导考试资料可以打开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频道,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涵盖【上海中学辅导】相关的资讯和资料,更有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线上名师随时等候您的【上海中学辅导】资讯。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大家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