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报班:   
快捷登陆: QQ登录 微博登录 你好,欢迎来到新东方
账号 密码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咨询 电话 置顶

新东方网>上海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优能初中>中考>中考物理>正文

2017年上海中考物理十六大考点之电流定律

2016-12-21 14:44

来源:新东方整理

作者:上海新东方

中考物理的复习是要讲究策略的,并不是一味做题或者其他的,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上海中考物理十六大考点之电流定律。

电流

1.电流的大小用电流强度(简称电流)表示。规定正电荷定向移动的方向为电流的方向。

2.电流I的单位是:国际单位是:安培(A);常用单位是:毫安(mA)、微安(µA)。1安培=103毫安=106微安。

3.测量电流的仪表是:电流表,它的使用规则是:①电流表要串联在电路中;②接线柱的接法要正确,使电流从“+”接线柱入,从“-”接线柱出;③被测电流不要超过电流表的量程;④绝对不允许不经过用电器而把电流表连到电源的两极上。

4.实验室中常用的电流表有两个量程:①0~0.6安,每小格表示的电流值是0.02安;②0~3安,每小格表示的电流值是0.1安。

电压

1.电压(U):电压是使电路中形成电流的原因,电源是提供电压的装置。

2.电压U的单位是:国际单位是:伏特(V);常用单位是:千伏(KV)、毫伏(mV)、微伏(µV)。1千伏=103伏=106毫伏=109微伏。

3.测量电压的仪表是:电压表,它的使用规则是:①电压表要并联在电路中;②接线柱的接法要正确,使电流从“+”接线柱入,从“-”接线柱出;③被测电压不要超过电压表的量程;

4.实验室中常用的电压表有两个量程:①0~3伏,每小格表示的电压值是0.1伏;②0~15伏,每小格表示的电压值是0.5伏。

5.熟记的电压值:

①1节干电池的电压1.5伏;②1节铅蓄电池电压是2伏;③家庭照明电压为220伏;④对人体安全的电压是:不高于36伏;⑤工业电压380伏。

电阻

1.电阻(R):表示导体对电流的阻碍作用。(导体如果对电流的阻碍作用越大,那么电阻就越大,而通过导体的电流就越小)。

2.电阻(R)的单位:国际单位:欧姆(Ω);常用的单位有:兆欧(MΩ)、千欧(KΩ)。

1兆欧=103千欧;1千欧=103欧。

3.决定电阻大小的因素:导体的电阻是导体本身的一种性质,它的大小决定于导体的材料、长度、横截面积和温度。(电阻与加在导体两端的电压和通过的电流无关)

4.变阻器:(滑动变阻器和电阻箱)

(1)滑动变阻器:

① 原理:改变接入电路中电阻线的长度来改变电阻的。

② 作用:通过改变接入电路中的电阻来改变电路中的电流和电压。

③ 铭牌:如一个滑动变阻器标有“50Ω2A”表示的意义是:最大阻值是50Ω,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是2A。

④ 正确使用:A.应串联在电路中使用;B.接线要“一上一下”;C.通电前应把阻值调至最大的地方。

(2)电阻箱:是能够表示出电阻值的变阻器。

欧姆定律

1.欧姆定律:导体中的电流,与导体两端的电压成 正比,与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2.公式:(I=U/R)式 中单位:I→安(A);U→伏(V);R→欧(Ω)。1安=1伏/欧。

3.公式的理解:①公式中的I、U和R必须是在同一段电路中;②I、U和R中已知任意的两个量就可求另一个量;③计算时单位要统一。

4.欧姆定律的应用:

① 同一个电阻,阻值不变,电阻大小与电流和电压无关, 但加在这个电阻两端的电压增大时,通过的电流也增大。(R=U/I)

②当电压不变时,电阻越大,则通过的电流就越小。(I=U/R)

③当电流一定时,电阻越大,则电阻两端的电压就越大。(U=IR)

5.电阻的串联有以下几个特点:(指R1,R2串联)

① 电流:I=I1=I2(串联电路中各处的电流相等)

② 电压:U=U1+U2(总电压等于各处电压之和)

③ 电阻:R=R1+R2(总电阻等于各电阻之和)如果n个阻值相同的电阻串联,则有R总=nR

④分压作用:R1/R2= U1/U2

6.电阻的并联有以下几个特点:(指R1,R2并联)

① 电流:I=I1+I2(干路电流等于各支路电流之和)

② 电压:U=U1=U2(干路电压等于各支路电压)

③ 电阻:1/R总= 1/R1+1/R2(总电阻的倒数等于各并联电阻的倒数和)如果n个阻值相同的电阻并联,则有R总=R/n

④ 分流作用:I1:I2=1/R1:1/R2

相关推荐:

2017年上海中考物理十六大考点之内能和热量

2017年上海中考物理十六大考点之简单点现象

2017年上海中考物理十六大考点之光现象和平面镜成像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大家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