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报班:   
快捷登陆: QQ登录 微博登录 你好,欢迎来到新东方
账号 密码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咨询 电话 置顶

新东方网>上海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优能初中>自主招生_提前录取_自荐生>正文

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外国语中学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016-04-13 14:53

来源:甘泉外国语中学

作者:甘泉外国语中学


  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甘泉外国语中学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公布,详细情况如下。更多2016年上海中考自主招生信息,尽在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


》》点击查看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其它高中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号)、《200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6]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区域体教结合工作发展要求,现制定2016年普陀区高中阶段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收的体育项目及人数

  招收项目:击剑、棒球、武术、健美操。

  招收人数:不超过当年学校计划招生人数的2%(5人)。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本市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正常参加业余体育训练,并连续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注册满两年),愿意在高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体育训练的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结业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毕(结)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以上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

  (2)在相应学段获得区教育局、体育局近两年举办的区级比赛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三、有关规定

  1.我区高中阶段的体育特长生招生数严格统筹控制在全区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我校参照此比例进行招生。

  2.符合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达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5%的学生,学校按照招生比例,由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四、日程安排

  1.3月30日前,学校制订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招生办法包括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数,招生条件,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具体联系人和咨询电话等。招生学校将招生办法及《2016年学校拟招收体育特长生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交基础教育科。经审核通过后,4月8日前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2.4月15日前,开展推荐、自荐。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我校教导处。

  3.4月15日,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4月15日下午2:00

  测试地点:甘泉外国语中学总部大操场

  测试的专项内容:

项目 击剑 棒球 武术 健美操
体能测试 一分钟单飞/800米(女)、1000米(男)等 30秒仰卧起坐/6*6折返跑等 400米/14米蛙跳等 1分钟两头起/行进间踢腿/俯卧撑控等
技能测试 步伐快速移动(5、9、14) 棒球掷远/一垒跑 套路演练/飞脚等 手臂操化/基本步伐

  4.4月22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

  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4份)、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和汇总名单(1份)及汇总表电子版报基础教育科。

  5.4月底前,区级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

  经区级审核认定的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普陀教育网和普陀区体育局网站公示,其就读学校、招生学校根据普陀教育网公示情况予以校内公示。

  6.5月中上旬,填报志愿。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应将招生学校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我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

  7.5月底前,签订录取协议。

  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学校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

  8.7月,录取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56378402王老师

  地点:宜川路400号邮编:200065

  网址:www.ganquanschool.com

  五、机构设置

  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旎旎、杨云

  组员:王利平、胡瑞芸、孙振飞、卞利萍、张灵、袁振飞、胡蓉、江红


  上海市甘泉外国语中学

  2016年3月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大家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