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报班:   
快捷登陆: QQ登录 微博登录 你好,欢迎来到新东方
账号 密码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咨询 电话 置顶

新东方网>上海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优能初中>自主招生_提前录取_自荐生>正文

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晋元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2016-04-07 09:55

来源:晋元高级中学

作者:晋元高级中学


  2016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已经发布,详细情况如下。更多2016上海中考自主招生信息,尽在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


》》点击查看2016年上海市普陀区其它高中特长生招生情况《《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2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考试院关于2016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2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2]16号)和《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人数

  我校今年招生总数的4%以内,共计16人

  二、招生项目

  管乐、舞蹈、声乐

  三、招生范围

  在普陀区报名参加中考的有艺术特长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综合素质好(包括思想品德突出、曾荣获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校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自我管理能力,并在艺术专项上有特长的学生。

  符合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也可报名。

  1.专业考级证书八级以上,近两年内荣获全国、市教育系统组织的艺术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者;

  2.市、区学生艺术团队骨干团员,且综合考核为优秀者;

  3.经区学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确有艺术特长者。

  五、招生程序

  1.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4月15日)前送至我校。

  ①《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校园网下载填写)

  ②《普陀区艺术特长生推荐自荐表》原件(一式三份),由初中就读学校审核并盖公章

  ③艺术专业等级证书(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2.审核材料:

  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示的“招生办法”,审核报名学生的材料,确定面试名单(一定比例)。

  3.专项测试与面试:

  专业测试时间:4月18日下午15:00

  测试地点:艺术楼音乐厅

  测试要求:部分学生参加专项技能测试、面试,考生须携带学生证。

  【管乐】:自备相应于证书水平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并进行即兴视奏。

  【舞蹈】:自备相应于证书水平的舞蹈作品;

  【声乐】:自备相应于证书水平的声乐作品一首,并进行现场演唱(自带伴奏)。

  4.上报审核:4月22日前

  学校将拟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推荐自荐表(一式三份原件)、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和汇总名单(一份)上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5.区级审核、专项测试及公示:4月底前

  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部分拟录取学生进行专项测试。拟录取名单在普陀教育网、校园网公示。

  6.填报志愿:5月中下旬

  公示结束后,告知学生及家长将晋元高中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反之,将不作为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

  7.签订协议:5月底前

  学校与拟录取艺术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

  8.7月,按普陀区教育局具体要求录取特长学生。

  六、录取标准

  拟录取艺术特长学生参加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可适当予以降10分、20分的标准录取。

  七、咨询电话

  66097811转749(音美教研组)

  八、监督机制

  1.为使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王丽萍校长任组长的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价小组。定期向区教育局汇报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区教育局的全程领导与监督。

  2.初中学校、学生与家长应本着“诚信”原则,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要求的相关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自荐工作,推荐自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自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自荐学生的录取资格。

 2016年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2016年普陀区艺术特长生推荐自荐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大家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