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6年上海
中考即将开始,上海
新东方优能中学整理了历年上海闵行区中招政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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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实施国家奥运战略,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体育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上海市和闵行区的学校竞技体育水平,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的文件精神,从闵行区学校体育业余训练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2015年闵行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招生学校和项目
(一)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办二线和试办二线运动队的学校及项目。
(二)经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项目。
(三)经闵行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的体育项目布局学校及项目。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2015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并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5日前报闵行区体育局竞训科(莘东路540号)。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5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的学生。
2、获得本区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4、经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列入重点培养范围的其他优秀学生运动员。
三、招生范围
(一)具有住训条件的办二线和试办二线运动队学校,在招收闵行区体育特长生基础上,经市教委审核认定,可按本校运动队年度招收额度的40%比例,在全市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体育特长生。
(二)具有住训条件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在招收本区体育特长生的基础上,经市教委审核认定,可按本校运动队年度招收额度的20%比例,在全市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体育特长生。
(三)区级体育项目布局学校只能招收经确认在闵行区参加招生录取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应于2015年4月21日前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招生方案(含测试的项目、内容、时间、地点、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闵行区体育局竞训科,由体育局与教育局两家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4月30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体育局,经审核通过后,区中招办、招生学校对专项测试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未经网上公示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为体育特长生。同时,招生单位在体育特长生的在读学校、在训学校、在籍学校显著处张榜公示7天后,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报闵行区招办备案。
(三)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并通过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按照学校招生方案录取。
(四)招生学校应依据经备案认可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如招收从田径项目转为其他项目训练或者篮球、手球、棒球、垒球等跨项目转换的优秀体育苗子,须事先向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后,方可招收。
五、招生工作监督
(一)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中招办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的分管校长是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宜的教练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特长生名单,未经学生原在读、在训学校公示及区中招办集中上网公示,区中招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按照相关协议处理。
区教育局纪检科:64880635
区体育局纪检组:6498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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