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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招生简章

2018-01-15 11:07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

作者:

美术学类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设美术教育系、综合艺术系、中国画与书法系3个系和美术史论研究所,拥有在当代艺术、抽象艺术、实验水墨、雕塑、美术教育、美术史论、美术考古、艺术品鉴定、艺术市场等领域的著名艺术家、策展人、批评家、理论家、美术教育家,现设有课程与教学论(美术教育学方向、现当代艺术研究方向)博士点,美术学、美术2个硕士点。美术学院现与法国勒阿弗尔赛昂高等艺术与设计学校联合开设国际课程,由中法教师共同授课,每年选派5至10名学生前往巴黎与法国学生一起上课和文化考察;与美国中央阿肯色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理工学院、法国巴黎国立高等装饰艺术学院、美国华盛顿大学、日本武藏野大学、日本筑波大学等国外大学建立了良好的教学合作关系,每年定期选派师生赴国外交流学习,使师生能以国际化的视野进行艺术创作。


美术学类专业包括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三个本科专业,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两个本科专业采用大班教学;绘画专业细化为工作室制 (油画与综合材料工作室、中国画与材料工作室、观念与形态工作室)。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成立以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从事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优秀创造性,综合人文素质、艺术素质和高水平专业技能,适应当代社会对美术类人才需求,能胜任当代艺术创作、策划等工作的专业艺术人才和高等院校、中等学校美术教育人才,为培养中国当代创造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三个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或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单科满分以150分计)。


四、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三个不同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址:www.finearts.ecnu.edu.cn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设计学类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教学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设施一流,国际化办学程度高。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始终名列前茅,学生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屡屡获奖。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现拥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4个本科专业(含12个专业方向,其中2018年有8个专业方向招生);除景观设计方向外,其他各专业方向均设有中外联合培养2+2项目,达到联合培养学校的相关要求,可同时获得中外学校颁发的双学历、双学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学院还设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艺术设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2个硕士点,及中外联合培养艺术硕士双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设计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未来发展眼光的综合能力素质与专业素质并重的高端设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设计学类,含4个本科专业8个专业方向。

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其中,入选中外联合培养2+2双学历双学位项目学费标准按有关协议要求执行。


2、招生计划:全国招生计划125名,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或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且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单科满分以150分计)。


四、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备注: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重新折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和方向。【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华东师范大学设计学院网址:www.design.ecnu.edu.cn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音乐学类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现设有音乐表演和音乐学2个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招收钢琴表演、声乐表演、管弦乐表演3个方向的本科生。此外,音乐学系还招收声乐艺术、钢琴艺术、管弦乐艺术、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教育学、音乐分析等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歌剧艺术博士研究生。在校本科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可获得继续深造的机会。


音乐学系拥有一支学养深厚、专业水准高且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中青年教师队伍,教师多学成于欧美著名音乐学院及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国内一流音乐专业院校。在专业教学中,音乐学系坚持“一对一”授课模式,并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歌剧实验中心、华东师范大学交响乐团、华东师范大学合唱团,定期展开高品质的专业实践,足迹遍及国内外多所院校和专业艺术舞台。多名学生在国内外声乐、器乐比赛中荣获大奖。


音乐学系注重国际学术交流,与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与艺术大学、美国阿肯色中央大学、特拉华大学、科罗拉多州立大学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每年输送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参加各大国际音乐节;与法国佩皮尼国立音乐学院、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蒙特克利尔大学建立“2+2”和“2+1”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创造丰富机会向国际一流音乐家学习。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综合人文素质、艺术素质和高水平专业技能,具有较高音乐鉴赏能力、表演能力、研究和创造能力、能够胜任各类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或从事音乐表演、编辑、研究等其他音乐文化事业的专业人才,为培养音乐家、音乐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学(音乐教育)2个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学年。2018年招生计划暂定56人,其中音乐学(音乐教育)20人,音乐表演36人,音乐表演专业分为3个招考方向:钢琴方向4人、声乐方向6人、管弦乐方向26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各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音乐学类统考,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


四、专业考试


1、上海生源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获得统考合格证,且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我校承认上海市统考成绩,无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高考时填报该专业即可。


2、上海生源考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参加上海市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同时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上海考点的专业考试。


3、非上海生源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4、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乐理、听音、视唱,考试内容与要求详见下表。

注:2018年管乐不招收萨克斯。


五、报名方法与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


考生首先须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2日开始,截止到对应考点现场确认结束前一天。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不接受提前确认和函报。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省艺术统考准考证复印件、我校报名表、一寸报名照2张、报考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每门50元)。


3、专业考试


初试设有4个考点,复试在上海举行。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其中一个考点的初试;如参加多个考点多次初试的,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


4、现场确认及考试安排:



特别提醒:

1、根据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要求,山东省考点考生还须自行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从2018年1月31日开始,截止到2018年2月7日下午5点。考生请于考试前2天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安徽省、吉林省考生还必须分别按照安徽省、吉林省考点有关规定参加对应网上报名。


2、初试结果及复试安排公告,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站(http://music.ecnu.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3、设有考点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初试。


六、计分与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非上海生源考生校考专业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400分,各单科满分为:钢琴100分、声乐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计算公式:校考专业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5%+(视唱+听音)×10%]×4;钢琴、声乐两门成绩中分数高的一门自动确认为主项,分数低的一门为副项。


上海生源考生校考专业成绩根据上海市音乐类统考成绩、按比例重新计算,要求统考项目必须为钢琴和声乐(通俗唱法除外),钢琴、声乐两门统考成绩中分数高的一门确认为主项,分数低的一门为副项。我校将重新计算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公式:校考专业成绩=[主项×50%+副项×35%+乐理×7.5%+视唱练耳×7.5%]×4。


(2)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


校考专业成绩以专业复试成绩为准,满分为100分。考生乐理、视唱、听音成绩须合格,合格线为各科满分的40%,但不计入总分。各单科满分为:专业100分、乐理100分、视唱40分、听音60分。


2、合格证颁发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不同专业和方向,依据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人数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向学生寄送专业校考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份有音乐类统考,还须取得省级统考的专业合格证,否则校考专业合格证无效。


3、校考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校考专业成绩。考生请务必记住现场确认时所获准考证号,以备查分使用。


4、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报考资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我校根据不同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录取时文理统一排序。


音乐学 (音乐教育)专业 :学校按校考专业成绩70%和文化考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合成分=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校考专业成绩满分×3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声乐、管弦乐):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可兼报不同招考专业、方向,录取时按各招考专业、方向分别录取。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音乐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音乐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

咨询电话:021-54345320

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网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系(200241)

交通:江川3路、闵行11路、180路、958路、虹桥枢纽4路、729、上奉线、闵吴线、江川5路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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