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有哪些?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有: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31所。
此外,还有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其中上海高校有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原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在全国范围内还有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52. 何谓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
2009年7月开始,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进行了清理审核,重新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自2010年起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共313个,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学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对上述专业的
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53. 哪些艺术类院校(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的艺术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54.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全国统招,即全国各地区报考考生
高考成绩汇总后与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招生章程》公布的办法择优录取。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上海市报考该类院校的考生各科目的原始成绩和按750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总分分值)折算后的总成绩一并寄给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专科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和四川音乐学院所有艺术类专业须安排分省计划,两校不能进行艺术类专业
高考文化成绩单独划线,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55. 报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学校看到的考生成绩是
高考成绩还是按全国卷总分750分折算后的成绩?
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
高考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和按750分折算后的总成绩一并寄给不作分省招生计划、可单独划线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由学校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上海考生折算后成绩=考试成绩×(7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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