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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红旗小学怎么样-学费-分数线-地址-入学条件

2019-09-27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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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红旗小学怎么样-学费-分数线-地址-入学条件

  原为光绪三十二年严沐澧在江湾镇保宁寺附近创办的虬江两等小学堂。以后学校先后更名为宝山县第三高等小学校、上海市虬江小学。民国25年学校迁址,民国34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十二区中心国民学校。解放后学校先后更名为江湾区第一中心小学、北郊区第一中心小学、江湾镇中心小学、红旗五七学校,1978年起改用现名。


  学校重视德育,重视学生素质培养,形成爱国爱校,文明守纪,勤学多思,自主自动的校风。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集体先后三次获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称号。学校曾获得全国红旗大队、上海市雏鹰大队、上海市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上海市文明班组、虹口区局文明单位、区第一批达标党支部、区教育系统优秀退管会、区优秀教研组、区新长征突击队、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1978年至今,教师中获学区、县、区、市及全国各类先进称号的及各种奖项的有181余人次,发表科研论文及经验总结79余篇。学生中获学区、县、区、市及全国各类奖项的有120人次。


  办学理念 求实 乐学 合作 创新


  校园环境 占地面积:6558平方米 绿化面积:939平方米


  教学设施 专用教室管理规范、设施齐全


  我校历经明,清,民国、汪伪,等历史时期,距今已有455年历史。新中国诞生后又经几十年,可谓历史悠久。1978年学校定名为红旗小学。自建校以来,一直为教育领导所重视。从历次校名更易看,多次命名为县、区中心小学。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1953年就列为上海市重点小学之一,加强学校基本建设添置教学设备,扩建校舍,修建操场,新建儿童游泳池等,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并着手师资队伍建设,充实软学骨干重视培养青年新秀。


  学校担负着中心校示范,辅导任务。学校遵照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各科教改活动。每年均有向外省市区、县公开教学,学区观摩,现场参观等各项任务。年年为初级中学输送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生中涌现了许多"小能人","小科迷"、"小书法家"和游泳的小幼苗。在此期间,从校容校貌的美化,教学设备添置到师资队伍建设,学生人数增加,教学质量提高,都有显著的进展。


  这十年是国家发展最快的十年,也是我校发展最快的十年。至今,我校仍为上海市名校之一。市区内外有较高声誉。不少求学者慕名而来,许多家长以送子女入红旗为荣,能获取红旗教师培育为乐,毕业生遍布全球。 五十年代至今,经历任校长呕心沥血精心治校,几代教师兢兢业业辛勤耕耘,致使我校桃李芬芳,硕果累累。荣获全国先进集体,全国红旗大队,市教育战线先进集体,市科技先进集体,市校外辅导员优秀集体,区局文明学校等光荣称号,学校少先队辅导队伍曾三次被评为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1981年被团县委赞为"全县辅导员的楷模,1990年被团市委誉为"真正的红旗大队";特级教师,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班主任,上海市首届园丁奖一等奖获得者,均在红旗这块肥沃的土壤上萌芽结果



上海市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上海市虹口区红旗小学招生信息

  2014红旗小学招生班级:5个班;招生对口居委:春生、车南、新南、新南二、文治、纪念、欣逸部分、 车站不包括原万东

  2014红旗小学招生简章

  虹口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22号)文件的精神,现就201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规模,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享有相应的学位。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交流。区教育局和学校将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四)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区的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小学班额可在30人左右,初中35人左右。

  (五)各校应按市教委及本区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各校在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能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

  (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进入市电子学籍管理信息系统,非本市户籍新生入学学籍必须核对登入父母持有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和就业信息以及适龄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由相关招办审验。没有相关信息、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以接受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生学籍人数拨款到各校,并对学校加强日常管理与督查。

  二、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学校应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学校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按时发放辖区内对口入学新生的《告知书》,在学校校门口和社区张贴《招生公告》,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相关招生政策。

  (三)对于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各小学须做好登记、上报工作。持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证明,到密云学校(天宝西路242弄40号)报名。同时,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在密云学校内)接受持本区户籍的听力障碍、视力障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妥善做好分类安置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做好本区欧阳街道、凉城街道、嘉兴街道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按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入学告知书、户籍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和预防接种卡。

  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各小学联合招生组安排在居住地对口入学。

  (五)做好本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件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建立健全验证制度。由各小学联合招生组设点集中报名登记,验证信息,审查两证,统一调配,安排入学就读。验证记录交招办备案。

  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件、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就业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的居住证件、户籍证明、预防接种卡,到报名登记点申请就读。

  各小学联合招生组按照外来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道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七)加强对民办小学的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须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民办小学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2013年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面谈程序要规范,面谈内容不应涉及学科文化知识。

  (八)招生日程安排

  4月25日,上网公示2013年虹口区小学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

  4月30日,申请回居住地就读截止日;《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续签时间截止。

  5月3—5月12日,各民办小学开通学校网站,接受报名。

  5月12日前,公办小学完成新生《告知书》发放工作以及《招生公告》的张贴工作。

  5月18日、19日,全区各小学接受辖区内对口入学新生报名,民办小学开展面谈;各小学联合招生组设点接受外省市学生报名登记(具体地点详见各校的《招生公告》);区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天宝西路242弄40号密云学校内)接受残障儿童咨询与报名登记,家长须携带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6月9日,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月30日,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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