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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16-02-29 10:03
来源:新东方整理
作者:中学栏目编辑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上海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进行预报名。具体要求参阅网上《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
二、现场确认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于3月28日至31日(9:00-11:00,13:30-15:30,)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进行现场确认并拍摄照片,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港澳地区考生:
2.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 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4. 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5. 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三、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1日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2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0日(9:00—16:30)
领取地点: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
1. 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1份;
4. 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台湾省考生:
1.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3. 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华侨考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提供近四年出入境时间简历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2.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1份;
3. 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4. 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星期六)
(星期日)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中若发现证件或递交材料有疑,将提请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持外国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书(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
2. 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12年3月3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3. 上海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的有关手续。
4. 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及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友情提示
1. 考试地点:上海市第四中学(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近徐家汇)。
2. 附近宾馆: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联系电话:021-54569999);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联系电话:021-64399299);宛平宾馆(宛平路315号,联系电话:021-54679888)。
3. 上海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4513403,6494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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