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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上海市)
2015-01-29 13:57
来源:新东方整理
作者:中学栏目编辑
1.按市教育考试院录取规定,学校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划定各专业的文化成绩(总分及单科成绩)、艺术类专业成绩报考资格线。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文化成绩总分 | 文化单科成绩 (单科最低分数线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 艺术类专业成绩 |
绘画 | 国画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65分 | 我校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报考资格线,将于2015年5月在《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
绘画 | 油画 | |||
绘画 | 版画 | |||
雕塑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广播电视编导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 无 | 市编导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 |
艺术与科技 | 无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
音乐学 | 弦乐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资格线 | 外语:不低于50分 | 1.市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市统考合格线; 2.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音乐学 | 管乐 | |||
音乐学 | 民乐 | |||
美术学 | 达到上海市划定的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 | 1.外语:不低于90分 2.语文:不低于100分 | 我校校考成绩合格 |
2.考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次序,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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