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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范文:“男子20年后拦路连扇老师耳光:还记不记得我?”

2018-12-28 10:4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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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年来,时评类热点作文在高考中频频出现,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做好备考工作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频道会定期为大家更新具备考价值的热点时评以及最新热点新闻素材。近日,有媒体报道热点事件 “男子20年后拦路连扇老师耳光:还记不记得我?”,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对此纷纷展开激烈讨论,针对这条报道,新东方优能中学为各位分享热点时评的观点供考生参考


范文1:小时候你对我凶,长大后我就扇了你?

在分清行为人扇打教师的具体行为究竟构成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上,这种慎重无疑是必要的。但是,扇打教师的行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应该对行为人及其行为予以坚决的谴责,并对行为人进行严肃的处罚,非此则不足以维护教师权利,保证教师安全,树立教师尊严。教师的尊严和体面,并非仅仅是教师个人的尊严和体面,而是整个社会的尊严和体面。

由此,才更有必要厘清“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中的是是非非。毕竟,教师的尊严和体面,虽然代表整个社会的尊严和体面,但同时也应该是内涵着社会公正与正义价值的尊严和体面,而非是靠不讲道理的强制和强力来维系的面子,更不是谁的拳头大谁就处于支配地位的丛林尊严。小时候你对我凶,长大后我就扇了你,这种以师生彼此肌肉力量消长为基础的冤冤相报扩展开来,最终将败坏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致社会失纲无序。

因此,扇打教师的行为人“十多年没联系的十多个同学与他联系,愿意为他作证”,证明被行为人扇打的教师“曾在课堂殴打他”,也就不是问题的关键。难道扇打教师的行为人在20年前真的被这个教师殴打过,这就构成了行为人20后以暴还暴的合理理由?若此,则依每个学生的个人主观感受不同,教师的任何批评性言辞都可能在20年后引发加诸其身的肢体或语言暴力。这就是说,即使20年前的教师行为真的不合理、不合规甚至不合法,也不是20年后学生对其加诸暴力伤害的理由。

当然,反过来讲,20年后学生对此前给其造成身体和心理伤害的老师加诸暴力行为的不合理、不合规和不合法,同样也并不说明20年前教师对学生的上述伤害就是合理、合规、合法的。恰恰相反,“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的现象,其实并非只是对教师个人的“报复”,而是对在当下学校仍然不是个别存在的以言辞或“肢体”教育学生现象的“警告”,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学校及其教师应该在教育中尊重学生自尊、保障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权利的“提醒”。

如果上述“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的起因是20年前教师所为,那么,教师的这种行为毫无疑问会对学生的身体、尤其是心理造成较大和长远的影响。有些情况下,即使教师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可是,待学生长大意识到这种伤害的性质,则这种从身体伤害而言往往看似不重、都在未成年人身体可承受范围内的行为,早已过了法定追诉期。但是,实际上,“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这种私力救济,并非是对追诉期的僭越,而恰是对教师以肢体或言辞暴力进行教育的行为传承。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坚决谴责“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行为的同时,也必须对学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中存在的以肢体或言辞暴力来教育学生的行为进行谴责。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以“为你好”“对你负责”为名而实施的肢体或语言暴力,在相当多情况下不会被学生单单以个别行为而被记忆,而是会被当作一种模式被传承。因此,替被扇打教师报案的学校,是否也应就此检讨和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呢?

范文2:20年后拦路扇老师,并不能找回失去的尊严

作者:陈广江

20年前被老师看不起欺负,20年后再打回去?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任意欺负践踏尊严,对其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12月18日,栾川县官方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立案。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20年后当街拦路扇老师耳光的做法,实在难言君子之举,且有违法之嫌。该男子的说法是否属实、有没有夸大其词以及当年存不存在误会等问题,目前还无法下结论。退一步讲,即使该男子所言基本属实,其偏激做法也有失妥当。

20年前,有老师欺负和伤害没钱没势的穷学生,这自然有违道德;但20年后,长大的学生再以同样的方式报复老师,更是不应该。从浅层次上讲,这是以暴制暴,以“复仇”为名泄愤;从深层次上说,这无异于弱者之间的互欺互害,徒增戾气,别无益处。更重要的是,用如此难看的方式报复老师,非但找不回曾经失去的尊严,反而恰恰暴露了其内心的狭隘、空虚和不自信。

令人警惕的是,该男子报复老师的做法竟赢得了不少网友的理解和肯定,甚至有人认为老师“该打”、学生“打得好”。不少网友还现身说法,历数自己曾经遭遇老师打骂、羞辱的辛酸史。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看到这则新闻后,很多老师心寒不已,甚至产生了逃离讲台的念头。

有时候,个别人的极端之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众多网友无原则、非理性地附和,这对教师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对教育带来伤害。

当前,教育不能失去惩戒、惩戒不等于体罚等观念,已成为业内共识。但实现却呈现两个极端:一方面,老师们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问题学生,导致教育惩戒功能缺失;另一方面,个别老师依旧存在违规体罚、辱骂学生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正常惩戒缺失和不当体罚滥用,这是教育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下,更需警惕类似拦路扇老师耳光等极端做法及其引发的网络舆情。

在法治社会,“君子报仇”应采取正当、合法的手段,而不是公然殴打、辱骂他人。即便真的曾经受过伤害,也不应该成为20年后回头伤害他人的理由。当长大后的少年拦路扇老师耳光的时候,尊严感并不会比20年前多,哪怕他拥有了财富和地位。(陈广江)

范文3:男子毕业20年后拦路扇老师耳光,为什么这么多人叫好?|

近日,网曝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33岁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在路上抽嘴巴还发视频炫耀,自称因当年家里没钱没权被老师欺负。12月18日,栾川县官方向媒体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立案,将对常某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段拍摄于今年6月的视频,虽然只有1分多钟,不过据被打老师回忆,学生对自己的打骂时间实际上长达20多分钟。当街打20年前的老师,并录下视频,再上传网络进行炫耀,最终带来了个结果:把自己交给警方,然后引发一场回忆当年老师如何体罚自己的集体记忆。

不得不说,整件事的发展逻辑看起来有点令人无语。为什么一起被警方立案,是非黑白曲直很明显的事情,也会引发如此大的讨论。背后的原因就在于:人的记忆,以及记忆本身的可塑性。

20年前,属于90年代,在县城、乡镇中小学,老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很普遍。比如我92年上小学的时候,父母就对老师说“要打要骂随您”。在当年,老师的权威是不可挑战的,老师体罚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学校领导、学生家长认可的。只要不要弄出什么毛病,一般家长即使知道了,也不会责怪老师。

当体罚变成一种社会常态,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就会容易被忽略。的确,在二三十年前,有多少学生的身体被伤害、心灵被摧残,这恐怕是无法计数的。在微博上,数千人贴出自己被老师体罚的场景,男生被摘眼皮,女生被抓头发,拳脚相加,棍子拖把一起上......由于互联网的聚焦效应,一时间,这些留言让我们觉得这些老师简直十恶不赦。

而学生报复老师的举动,历来也不少见。有的学生毕业后就围殴当年的老师,也有的学生觉得自己打不过,就给老师的自行车轮胎放气来解恨。报复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只不过因为当年并没有自拍,也没有短视频,才没有引发今天这样的热议。可见,在90年代甚至更早,体罚学生绝对称不上是新闻,老师对学生过界的体罚也十分的常见。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20年之后的今天,教育观念已经发生重大转变。今天,作为独生子女的80后又生了一代独生子女。作为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421的家庭模式令00后、10后的孩子们变得无比金贵。别说学校老师打孩子,就连父母自己也舍不得打一下。城市化、少子化、高速经济增长,以及教育观念从体罚恐吓转向“正面管教”,使得老师打人日益成为大众无法接受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当年的80后,如今已经成长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从乡村跨越到了城市,从农民的儿子变成了城市的白领,这些变化促使他们反思过去的教育方式,也令他们有能力去舆论场发出自己的声音。

33岁的常某在20年后殴打自己的老师,明眼人都知道不对,自己也绝不会去效仿。但从情感上,很多70、80后都会倾向于支持常某。这一现象,真正可以说明的不是20年前的老师都很糟糕,而是20年后,整个社会的教育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致于今天的社会主流群体会不自觉套用今天的教育标准来“回忆”、“评判”当年的教育方式。

对于70、80后来说,他们错了吗?看起来并没有。对于20年前的老师来说,他们错了吗?我看也未必。毕竟,当我们评判一个几十年前的人,评价一种过去的举动,需要进入时代特有的情境中去,而不是仅仅简单套用今天的标准。

范文4:20年后老师被扇耳光,能扇醒谁?

12月16日,一则题为“毕业后,他用耳光报答当年的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网传视频及所配字幕显示,在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的一条路上,毕业于栾川县实验中学的一名男子自称叫常某,将车停在路边,待当年的老师骑电动车经过时将其拦住,让同伴在车旁持手机拍摄,然后自己一边扇老师嘴巴一边骂,“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咋削我你还记得不记得?知道不知道?过去十几年了!”“以前你咋当的老师?”12月18日,栾川县官方向媒体证实了此事,并表示警方已立案。(12月19日澎湃新闻)

从公众常识和人情伦理角度看,这位对20年前教他的老师扇耳光的学生,是有悖人伦的,也是心理狭隘、仇恨心理较强的表现,我们应该对这一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由有关方面依法惩处。

然而,从另一方面或能说明,这位被拦路扇耳光的老师的不足。报道显示,这位男子称:20年前就读时,因家境原因,被该老师欺负践踏尊严,多次把他踩在脚底下连踹十几脚并踹头,对他的心灵造成了一辈子的伤害。事实如何尚待后续调查,但基本可以断定的是,这位老师当年没有给学生留下好印象,甚至基本可以推断当年这位老师“歧视”了这位学生,甚至拳脚相加了。我们为何要如此理解?从正常逻辑分析,如果不是当年的“记仇”,学生成年后会对当年的“恩师”暴力相向吗?最大的可能是因为老师当年的“暴力”,导致了这名男子20年来始终耿耿于怀。

这一事件,其实透露出来的是教育的本质问题。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职业是神圣的,肩负着培育下一代的重任,对于所教授学生的成长进步和心灵养成,也是最关键的。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什么样的教育,就会结什么样的果实”。学生如果在学校接受的是理性的和科学的教育,他们的心灵和心理也必然是理性和自律的;学生如果遇到的老师是发自内心关爱学生的,是注重教育方式方法的,学生是会切身感受到的,他们的成长也将是健康的,心理上将是阳光的。当然,更会因为受到健康积极和理性科学的教育,最终健康成长并懂得什么是感恩。

这一事件的可怕之处在于,这名学生不仅没有对自己当年的老师进行情感上的回报和感激,反而拳脚相加,甚至20年后仍念念不忘要“扇老师几个耳光”。这或从侧面证明了这位老师当年教育学生时的“作派”,以及所在学校是什么样的校风。并不否认,20年前一些地方和学校教育极不正规,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学校,至今仍存在打骂体罚学生的现象,这带有传统糟粕的因素,也有过去年代一些学校老师素质相对不高的原因。

这一事件警示我们,学校教育的职责和功能切不可丢,每一名教师在开展教育活动过程中应始终牢记自己的责任。要善待每一名学生,要做到因材施教,要坚决摒弃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切陋习,懂得尊重和关爱学生,切不可在人格和尊严上侮辱学生,多些换位思考,多些责任和爱心,最终一定会实现“以人心换人心”。现实生活中,那些优秀老师总能让学生尊重和敬爱,他们甚至能成为学生一生的榜样和楷模,他们又是以怎样的人格魅力和言传身教的情感感召,获得学生一生的信赖和敬仰呢?说到底,是优秀教师们往往遵循了教育规律,他们是用心在教育教学,甚至是用心血和生命在教育学生。这样的教育和教师,当然会获得尊重。

这名教师被自己曾经教过的学生,在20年后拦路扇耳光,无论怎样都是教育之耻,可能也是这位教师之耻。学生应该反省,教师本人更应该反思。这一记耳光,应该能够扇醒那些粗暴教育的教师们吧。(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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