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电话 置顶

新东方网>上海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优能高中>高二>高二政治>正文

2017年高中政治国家与国家性质知识点

2017-07-21 17: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2017年高中政治国家与国家性质知识点

国家的含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作为国家的构成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



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就是国家的本质,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什么阶级是统治阶级,什么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国家中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即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 政体
区别 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联系 ①国体决定政体,并通过一定的政体来体现。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 
②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 
③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外来势力等因素的影响,相同的国体可以采取不同的政体


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的关系:

民主政体与专制政体是对立的两种政体。专制政体的主要特征是“集权制”、“世袭制”、“终身制”。专制政体集国家权力于少数贵族乃至个人(即君主)身上,君主是世袭、终身的。民主政体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上承认全体公民自由、平等的统治方式。民主政体的政府依据宪法组成,依据宪法及各项法律的规定施政。



理解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由于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因此,国家的实质必然表现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一般的说,在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总是处于统治阶级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由此构成了一定阶级性质的专政。与此同时,社会中的其他阶级则处于被统治或被领导的地位,这就充分体现出一个国家的的阶级性质。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性质的理论,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政治、历史中,共有四种国家历史类型,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规定充分表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由工人阶级领导其他能够团结的阶级所组成的,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对占人口极少数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政权。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有以下特征:   
(一)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这是因为:领导力量相同,都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阶级基础相同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是无产阶级必须同农民结成联盟,在我国,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职能相同,人民民主专政实施着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自由,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组织社会主义建设,打击敌人及一切敌对分子,维护世界和平的职能,这正是无产阶级的重要职能;历史使命相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一样,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二)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   
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两个方面,二者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而只有对敌人实行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的实现。   
(三)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工农联盟是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力量,同时也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   (四)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   
主要包括: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独立和安全。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相关推荐:

2017年高中政治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知识点

2017年高中政治英国国王与君主立宪制知识点

2017年高中政治英国的议会和政府知识点

更多中考报考指南及相关资讯,可以打开我们【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的【高考报考指南】频道,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涵盖上海初中高中各方面学习升学相关的资讯和资料。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在这里预祝各位都能考取自己满意的学校。

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教育——权威专业的中高考学科培训

雄厚师资,优化方法,专注提分,提供最实用的学科解析及试卷干货。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

大家都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