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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简章
2017-03-21 10:23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官网
作者:上海外国语大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内地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相关办法,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免试招收香港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1.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创建于1949年12月,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2.学校松江校区: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该校区是学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低年级的培养基地。
3.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并参加2017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计划免试招收香港学生10名,如生源优秀可适当增加。考生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填报4个专业志愿,具体专业介绍可登录上外招生网查看。
四、报名方式
2017年香港学生免试报读内地普通高等学校采取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有关通知详见香港教育局网站(www.edb.gov.hk/expo16)。
考生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内容,并于5月31日前上传学习概览至预报名系统。
网上预报名后,考生须在3月10日至30日(星期日及香港公众假期除外)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报名表格、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学习证明材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等),并缴付报名费用。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在5月31日前上传。
五、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无需另行参加面试,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须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成绩要求)、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在我校录取开始前,如有考生成功复核成绩,我校按复核后的成绩进行录取。在我校录取结束后,未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不接受投档;已录取考生如果成功复核成绩并申请重新投档,我校可视情办理录后退档手续。
1.分科成绩要求:考生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个核心科目(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数学科、通识教育科)的成绩分别达到相应要求:
“4、4、3、3”等级: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翻译、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法学、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关系学;
“4、4、4、3”等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
2.四科总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四个核心科目的等级总分要求达到15且各科等级达到“3、3、2、2”的最低录取标准。
六、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如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宜,至少有效期一年。
七、相关费用
香港学生与内地学生一起就读于松江校区(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每人5000元人民币/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人民币/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学校各项奖学金及国家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九、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86-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十、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
附: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香港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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