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最新动态
大家都在看
【2017高考地理第一轮复习】分界线
2016-09-28 15:11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高考地理有许多零碎的知识点,今天上海新东方优能中学就带大家一起复习基础知识--分界线!
我国人口分布的地理界线
大体以黑龙江的黑河市和云南省腾冲市划一条直线为界,该线东南部人口多,该线西北部人口少。
地势阶梯界线
第一级阶梯和第二级阶梯的界线:西起昆仑山脉,经祁连山脉向东南到横断山脉东缘。
第二级阶梯和第三级阶梯的界线:由东北向西南依次是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
地形区界线
(1)内蒙古高原和东北平原界线:大兴安岭
(2)黄土高原和华北平原界线:太行山脉。
(3)四川盆地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界线:巫山。
(4)云贵高原和青藏高原界线:横断山脉。
(5)准格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界线:天山山脉。
(6)青藏高原和塔里木盆地界线:昆仑山脉。
(7)黄土高原和汉水谷口地界线:秦岭。
(8)河西走廊和柴达木盆地界线:祁连山脉。
(9)四川盆地和汉水谷地界线:大巴山脉。
(10)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界线:古长城。
(11)长江中下游平原和华北平原界线:淮河。
气候界线
(1)1月0℃等温线(也是亚热带与暖温带及高原气候区分界线):大体沿着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向东经过秦岭~淮河一线。
(2)800毫米等降水量线(湿润区和半湿润区界线):沿着青藏高原东南边缘,向东经过秦岭~淮河一线。
(3)400毫米等降水量线(半湿润区和半干旱区界线):从大兴安岭西坡经过张家口、兰州、拉萨附近,到喜马拉雅山脉东部。
(4)200毫米等降水量线(半干旱区与干旱区界线):大致通过阴山、贺兰山、祁连山、巴颜喀拉山到冈底斯山一线。
河流界线
(1)外流区和内流区的界线:北段大体沿大兴安岭~阴山~贺兰山~祁连山(东端)一线,南段比较接近200毫米等降水量线。
(2长江水系与黄河水系分水岭:巴颜喀拉山脉~秦岭。
(3)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的分水岭:南岭。
(4)澜沧江与怒江的分水岭:怒山。
(5)长江流域与东南沿海诸河流域的分水岭:武夷山。
三大自然区界线
(1)东部季风区与西北干旱半干旱区的界线:400毫米等降水量线。
(2)青藏高寒区与东部季风区的界线:3000米等高线。
(3)青藏高寒区的北部与西北干旱半干旱区的界线:大体从昆仑山向东经过阿尔金山、祁连山一线。
自然地区界线
(1)东部季风区内部自然地区界线
①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界线(华北暖温带湿润地区与华中亚热带湿润地区):秦岭~淮河(1月0℃等温线,日平均气温≥10℃积温4500℃等值线)
②东北温带湿润、半湿润地区与华北暖温带湿润、半湿润地区界线:日平均气温≥10℃积温3200℃等值线。
③华中亚热带湿润地区与华南热带湿润地区界线:日平均气温≥10℃积温7500℃等值线。
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内部自然地区界线。
内蒙古温带草原地区与西北温带及暖温带荒漠地区的界线:贺兰山一线,相当于200毫米等降水量线。
农业活动界线
(1)牧区与农耕区的界线:大体接近400毫米等降水量线。
(2)水田区与旱作区的界线:秦岭~淮河。
行政区界线
(1)南疆与北疆的界线(流动沙丘与固定、半固定沙丘界线):天山。
(2)湖北省与重庆市的界线:巫山。
(3)福建省与江西省的界线:武夷山。
(4)广东省与湖南省的界线:南岭。
(5)西藏自治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界线:昆仑山脉。
(6)甘肃省与青海省的界线:祁连山脉。
(7)四川省与陕西省的界线:大巴山脉。
综合地理界线
(1)秦岭~淮河一线是我国的一条重要地理分界线,这条线的南北景观有很大的差异;①黄土高原的南界②大致是1月0℃等温线、800毫米等降水量线通过的地方③亚热带与暖温带的界线④湿润区与半湿润区的界线⑤亚热带长绿阔叶林和温带落叶阔叶林的界线⑥河流有无结冰期的界线⑦农业水田与旱地、两年三熟与一年两熟制、水稻和小麦杂粮的界线⑧长江水系与黄河水系的分界线
(2)大兴安岭也是我国一条重要地理分界线,其东西两侧的景观也有较大差异:①400毫米等降水量线通过的地方②季风区与非季风区分界线③内流区与外流区的分界线④内蒙古高原和东北平原的界线⑤我国地势第二级阶梯与第三级阶梯的界线通过的地方⑥森林景观与草原景观界线通过的地方
地理方位记忆歌上北下南左为西,右东两手来区分;北东西南出新闻,四方符号NEWS论(即:北纬-N;东经-E;西经-W;南纬-S.)
相关链接:
中考热点资讯
大家都在看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