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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章程
2015-03-1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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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 网上报名:3月9日~31日。
2. 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4月2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 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公示:4月底,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4月底至5月底,初审合格的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77元)(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2002)8号)(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不需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考点的设置将依据参加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地区分布情况确定。
5. 基础文化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14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 基础文化测试结果查询及综合面试相关安排: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届时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综合面试地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7. 综合面试后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
校招生监督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招生监督小组。
八、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在我校自主招生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对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附表: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可报考专业大类及包含专业
可报考 专业大类 |
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 |
理工化学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材料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物理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 |
文商大类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英语,德语,日语,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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